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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柳城县“文革”大事件

日期:1986-10-0 作者:中共柳城县委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中共柳城县委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目录

前言………………………………………………………………………………(143)

东泉三里坳集体枪杀8个人事件………………………………………………(144)

牛头潭打劫火船…………………………………………………………………(148)

凤山“三·一一”拦江打船致死人命…………………………………………(151)

六塘区“刮台风”大会成批打死人……………………………………………(153)

柳城完中挖坟活埋事件…………………………………………………………(157)

凤山掘墓焚尸事件………………………………………………………………(162)

前言

1966年5月至1976年10月,“文化大革命”历时十年。实践证明,“文化大革命”是给党、国家和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我县在“文革”中所发生的“东泉三里坳八人被害”、“牛头潭打火船”、“凤山三·一一”、“六塘成批打死人”、“凤山掘墓焚尸”、“完中挖坟活埋”等六大事件,就是这场内乱的真实写照。

编写“柳城县‘文革’大事件”的原则是:按照历史唯物主义观点,贯彻《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精神,尊重历史和事实以及事件的本来面目,客观地予以记述。

材料来源,主要是根据“处遗”的有关当事人的档案材料以及在县档案馆保存当时的县革委文件、记录材料等,经过核实整理而成。

中共柳城县委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1986年10月

东泉三里坳集体枪杀8个人事件

1967年农历12月10日上午,被害者:伍庆初(16岁,柳州市九中学生)、朱芳茂(18岁,柳州市九中学生)、刘建福(18岁,柳州市九中学生)、余水养(18岁,柳州市九中学生)、李开林(16岁,柳州市九中学生)、罗玉华(26岁,柳州市沙塘公社二队人)、罗家才(25岁,柳城县太平公社山嘴大队松柏村人)、周家美(20岁,梧州地区贺县人)等8个人,由林文忠的朋友谢水林领路结队来到东泉镇林文忠家,当天上午在林家吃饭,上午10时许,被螺田村社员汤正甫发现,认为这帮人是来东泉哄枪赌场的,便立即去东泉供销社向干部韦少礼、黄流沛、李天才报告说:“有8个人来到林家!”黄流沛得到这个消息后,立即通知进驻供销社的民兵副营长孔庆荣,民兵韩和新、吴登华、黄继福等人讲:“那些抢睹/赌场的人,已经在林家了,你们马上去围攻。”在此同时,由民兵孔庆荣、罗绍德二人去螺田村通知螺田村的民兵出来协助。上午10点半钟左右,韦少礼、黄流沛带领民兵韩和新、周日光、冯新友、黄亚光、吴登华、黄继福等人先去包围林家。螺田村民兵冬防小组长汤福文、民兵营长汤长孙带领螺田民兵汤天七、汤水房等人从螺田出来,到了原汽车站遇见区武装部干事汤学斌,汤学斌对汤福文说:“林家有土匪,我叫孔庆荣去通知你们出来的。”并且交待汤福文带领汤继荣等7个民兵去守大桥。

在包围林家的过程中,汤学斌、韦少礼、黄流沛3人在场组织、指挥,民兵用步枪、机枪向林家的房子射击,投掷手榴弹,喊他们出来投降,但没有动静,一直围到下午2时,孔庆荣、罗绍德两人进了林文忠家,企图把那些被围的人抓出来,结果罗少德挨被包围的人用三号驳壳枪击伤腿部,在孔庆荣的掩护下,韩和新进去抢救,把罗背出来,后送去柳州、南宁治疗,经医治无效死亡。

由于罗绍德被打伤,双方对峙了一段时间,被包围的人仍没有出来投降。下午4点左右,区革委常委、供销社干部杨湘云,从螺田村出来东泉赶到现场。见到这种对峙的场面就讲:“你们打又打不下来,天快黑了,这样下去,要么放人家走,不放人家走。天黑以后不知道人家是否还有人来,如果有人来,人家内外夹攻怎么办?要么搞两包炸药来炸。”在杨湘云的指点下,黄流沛回去供销社向供销社主任余聪领取炸药,并蹲在办公室捆好炸药包后拿到现场,民兵营长汤长孙用机枪掩护,孔庆荣冲上去爆炸,由于炸药包放的位置不当,没有成功。黄流沛、孔庆荣两人又回去供销社向杨湘云汇报,说:“炸不倒,怎么办?”杨说:“多放几个雷管,要放在离地面一米高的地方。”第二次,孔庆荣按照杨湘云讲的办法,加了几个雷管用炸药包去炸,结果把房子炸崩了一角,房子炸崩后,那帮人仍没有出来投降。孔庆荣向被围的人喊话:“如果你们不投降,刚才是用10公斤的炸药,再不出来,就用20公斤来炸。”过了半个小时之后,孔庆荣、黄流沛二人就把屋主林文忠母子俩找出来,并把林文忠捆起来,对林说:“你去叫他们出来,缴枪不杀人。”林文忠被迫进去传话,在武力和哄骗等手段的威逼下,到了下午5时左右,那8个被围的人,出来投降了。

这些人出来投降时,都举起双手,排着队,并一个个都被搜身。收得一支三号驳壳枪,3枚手榴弹、钱和少量粮票。搜身后,孔庆荣叫这8个人排好队,由民兵韩和新、吴登华等人把他们一个个地捆起来,有的还挨敲打。然后押送去武装部关闭。在关押期间,这8个人均被捆着,并被蒙上脸、眼,当晚进行审问,由国家干部余聪、韦少礼、黄流沛等审问这8个人,要他们承认谁开枪打伤罗绍德?但谁也不承认。黄流沛讲:“屌你妈的,你们不承认,那你们吃草去。”

第二天,也就是1967年农历12月11日上午8时,在武装部二楼,又由余聪和黄流沛等人对这8个人继续进行审问,韦少礼、杨湘云、周日光、孔庆荣也在场、经过再次审问,仍无所获。到了下午7时左右,国家干部韦少礼、汤学斌、黄流沛、杨湘云,民兵韩和新、周日光、孔庆荣、汤福文等人在武装部二楼集中讨论研究,如何处理这8个人?参加讨论研究的人,都认为将这8个人处理掉,东泉地区才得平息。韩和新还说:“不搞掉去,留他干什么?还留来做种吗?”结果大家都同意杀掉。

1967年农历12月11日晚上8时左右,由韩和新、孔庆荣、汤福文、汤长孙、汤天七、汤树德、吴登华、陈仲辉、林火七、杨来富、冯新友、周日光等十多个民兵,把这8个人押去三里坳枪杀。押送去杀的时候、都是两个捆成一串,到了三里坳半岭的一个凹处,这时民兵冯新友打了一枪,打断了一根绳子,8个人中有一个马上跑,孔庆荣即用步枪向这个逃跑的人开枪射击,这个人当场中弹身亡。接着民兵把其余的七人押到岭上枪杀,去的民兵都向这7个人开枪射击,5人当场死亡,两人中弹未死,当夜带伤爬到雷塘大队北岸村,又被当地民兵抓获。第二天上午,北岸村民兵曹小弟、廖子德两人到武装部报告情况,民兵韩和新、莫亚关、黄继福三人立即到北岸村再抓这两个人,回到了雷塘岭时韩和新叫这两个人往岭上走。这两个人意识到要被杀害时,有一个就逃跑。另一个人因大腿打伤跑不动,便拿钱出来对韩和新苦苦哀求说“民兵叔叔,留我一条命呀!”被韩和新举刀向求饶者头部猛砍,当场砍死。另一名逃跑时被其他民兵用石头砸跌晕倒在地,韩和新又赶到那人身边砍其头部致死。

牛头潭打劫火船

1968年元月,柳州地区体委的两派群众组织,在军分区领导的建议和批准下,定在融水县举办一次大联合兰球运动会。

元月7日,柳州航运站“桂青号”客轮载着武宣、来宾、金秀县以及合山煤矿的运动员开往融水参加地区举办的大联合运动会。地区体委副主任谭瑞铭、教练康健华、工作员韦明初、张月亮(已病故)等人率队同船前往,乘船的旅客有吕仁山、景长平等人。客轮于7日下午两点钟左右从柳州开出,8日凌晨15分到达大埔牛头潭,客轮正在行驶上滩时,突然遭到岸上一些人的枪击,当场打死金秀县体委负责人江长杰(当时31岁,中共党员),打伤金秀县运动员兰青标。后来客轮被迫靠岸,停在林业局码头。船靠岸后,栏船的人戴着口罩、眼镜上船搜查,把船上的工作人员和旅客全部撵下船,排成两行队。抢走了旅客的财物,抓走了原柳城县物资局局长景长平。景长平还遭到毒打,后被推上汽车,拉到沙埔鸡公山丢下汽车,险些丧命。事件经过如下:

元月7日下午客轮从柳州开出后,柳州工交兵团独立排20多人全副武装乘座一辆汽车赶到大埔拦截“桂青号”客轮。汽车停在柳城旅社门口,负责带队的是小李子(名叫李培训,原是柳州螺钉厂工人,后被开除,现在社会上流浪,是公安要追捕的对象),便与柳城“联指”联系。并在“联指”指挥部开会。参加开会的有“联指”常委何建枢、陈明甫、蒋进芳以及覃有林等人,由独立排负责人介绍“桂青号”轮船有“武器”的情况。介绍完后,蒋进芳提出到里明滩,也叫乌云滩伏击。会后蒋进芳去通知靖西民兵和独立排一道去乌云滩埋伏。柳城“联指”的蒋进芳、陈世福、覃有林、韦家裕和红卫兵谢宗鹤等人也一同参加。守到晚上11点钟左右,不见船来,他们就撤回县人委(“联指”指挥部)。刚要吃夜宵时,听到火船声响,这些人又立即分工赶到河边等待。蒋进芳拿着一支驳壳枪,韦家裕背着一支汤姆式冲锋枪,陈世福、谢宗鹤和独立排一些人到牛头潭截拦;覃有林、胡龙刚两人带着一挺机枪到木桐码头守卡;靖西民兵也到河边等待出击。

8日凌晨15分左右,客轮开到牛头潭,正在上滩的时候,蒋进芳大喊停船,船未停,蒋就用驳壳枪打了两枪进行警告,船还是未停。独立排负责人李培训用“7·62”步枪向船上打了3枪。和独立排一起来的长塘民兵也开了枪。后来客轮到林业局码头被迫靠岸。这时独立排的一些人和柳城“红联”红卫兵高长选、郑务明、谢宗鹤、麦穗多、候劲韬、李培田等上船搜查,把旅客、运动员的钱、粮票、布票、衣服、兰球、球鞋等财物抢劫一空。郑务明得一台收音机和一把玻璃刀。李培田得一个皮球。抢光财物后,谢宗鹤和一些人在船仓里抓了柳城县物资局局长景长平。当时郑务明用拳头向景长平的腹部打了三拳,然后把景长平押送到县人委。当晚,景长平被押送到县人委后,柳州工交兵团的独立排李培训捆绑景长平并把双眼蒙着,有的打,有的踢。参加打的有国家干部白春青、“红联”的候劲韬以及柳州工交兵团独立排的一些人。大约是深夜两点钟,红卫兵麦穗多等人把景长平推上汽车,交给柳州工交兵独立排处理。汽车开到沙埔鸡公山时,独立排的人用刺刀撬开景长平的嘴唇,还搞断两颗门牙,然后把景长平摔下汽车。景长平被摔下汽车后即昏迷过去。当景长平从昏迷中苏醒过来后,天还未亮,就慢慢地爬到山顶杨家村边,恰好遇上一个青年杨亚光出来解大便看到景长平身体受伤,就叫景长平到鸡公山部队去医,并陪同景长平一道前往鸡公山部队治疗。最后由来我县搞征兵的6886部队把景长平护送到柳州治疗,景长平才能脱险,幸存至今。

客轮被枪击、抢劫造成死1人,伤1人,抓走1人以后,地区体委的几个同志都在议论抢救伤员,同时到人武部通过电话向柳州军分区报告。天亮后军分区王宪司令员赶来,并主持了领队、体委两派(“联指”和“4·22”均有人参加的会议)。王司令决定:1、全体同志当天返柳,次日改乘汽车去融水;2、对死者指定由地区体委的张月亮护送回金秀;有人原来打算用死者尸体准备在柳城、柳州游行的,但后来经分区做工作后,没有将事态扩大。

凤山“三·一一”拦江打船致死人命

1968年3月7日柳城县五号排灌船奉县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指派前往柳州装运化肥运回凤山区。县人武部派九九分队两名解放军战士护送。1968年3月11日中午12时30分左右从柳州运回化肥到凤山,停在凤山镇的冲口码头,并请人将35吨化肥全部卸完,历经5个多小时。两名解放军战士还在街上走玩及在凤山武装部休息、吃饭。当天中午区武装部召开机关群众组织负责人会议,研究成立革委问题,开会的人也见到两名解放军战士到区武装部休息。街上许多居民亦知道有解放军押送火船运化肥来凤山。在区武装部开会将散会时,武装部干事胡东生告诉大家说:“县人武部来电通知,近几天有船运货来往,希望沿途民兵注意保护。”

柳城五号排灌船当天在凤山卸完货后,下午6点开航返回大埔,刚开离码头接上驳船到五里洲尾转弯时,就听到从凤山粮所方向打了几声步枪,一下子又听到机枪声,也是从粮所方向来的,一直打到三角嘴(地名)。这时正好凤山赶大埔的墟渡下来相接,枪声稍停一下。这时司机马上加大油门,快速冲出火力网。当墟渡刚过时,又响了一阵机枪,司机邓崇新同志由于来不及隐蔽突然后右脑中了一弹,当场倒下不久即死亡。站在船机轮尾护航的解放军战士石登朋同志见势不妙,正朝船仓蹲下,不幸脖子左边也中弹负伤。船开到中村的抽水船时就不听到枪声了。到凤山糖厂码头靠岸后,便派人到白沙驻军6934部队取得联系。在6934部队的协助下,转报柳州军分区,一方面由6934部队派出医务人员和车辆赶到凤山糖厂码头,对伤员进行急救。另一方面把船上其他人员和邓崇新的尸体,连夜开车运回大埔。

事情发生后,由县人武部、公安局、九九分队派人组成工作组,于1968年3月12日前往凤山会同区武装部到实地勘察和调查。

据当时凤山武装部干事胡东生反映说:“在3月12日早起床后,我与副书记何勋等到粮所打听情况,我问他们当时是怎样发生的。徐振海(原凤山供电所副所长,现已判刑)讲,是当时民兵副营长梁振华汇报的,讲船上有柳州‘工机联’组织(造反大军)的人和余××的哥在船上,船到凤山后又有柳城‘红总’组织(造反大军)的人上船,还带武器。”我又问徐:“听起来机枪打得很老练,是谁打的?”徐讲:“机枪手不在家了,是我打的。如果打死解放军我就犯国法了,只有主动到县武装部去投案。”武装部副科长常推理等人找徐座谈时,徐还说到:“我们正在吃饭,听到民兵副营长梁振华讲,不但有某某组织的人,而且还有枪,要来报复我们,我立即冒火了,把机枪拿出了望哨的射击位置上,见船已开到洲尾,向他喊话又不见回音,也不停船,我就鸣枪警告,看见还不停,还加大油门逃跑,我就把机枪托在围墙上打一个点射。当时墟渡刚下和火船交织在一条线上,暂停了一下,待墟渡过时,就打了第二个点射,接着打第三个点射,共打42发子弹”,并说:“五号船是××组织(指造反大军)的,我们对这个船侦察很久,等了很久,它每次开过凤山都是不走正航道,而是全速前进,没有办法打。”经调查组向其他在场人了解,所反映的情况与徐振海讲的基本一致。调查事实证实,拦江打船,造成一死一伤,徐振海应负主要责任。

县公、检、法军管会于1968年10月2日将徐振海拘留审查。徐振海被拘留审查后,县委根据当时上级有关政策,于1973年元月17日下文决定,对徐振海实行保外候审,由凤山供电所保释,每月工资暂发25元。后来,经常委再次研究,1975年6月4日决定:对徐振海拦江打船事件作人民内部矛盾处理,工资按原20级发给,不追究刑事责任,行政上免予处分,审查期间被扣减的工资给予补发。直到1983年广西全面开展处理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遗留问题后,对徐振海的问题重新进行审查,根据区党委(1983)54号文件精神,追究了徐振海的刑事责任。

六塘区“刮台风”大会成批打死人

1968年6月,六塘区革委会积极贯彻县革委召开的古砦“刮台风”会议精神,组织、领导“刮台风”指挥部,发动“向阶级敌人猛刮12级台风。”于1968年6月18日和21日连续两个墟日,分别在六塘、冲脉、马山墟场召开“刮12级台风”大会。两天共成批打死27人(其中18日打死5人,21日打死22人)。

1968年6月8日,区革委主任吕仁志(已判刑)和区革委常委韦光甫等4人,到古砦区参加县革委扩大会。会议结束后,六塘区革委于6月15日上午,召开区革委委员和公社支书、区干部、区直机关领导会议。覃社明主持会议。吕仁志在会上说:“古砦抓阶级斗争搞的好,古砦区革委主任盘祥金、武装部部长兼区革委副主任梁鸿坤得到县里表扬,我们向古砦学习。”吕仁志还传达了古砦会议印发的阶级斗争的20种表现。之后,吕仁志讲刮12级台风的对象是“七种人”:1、有现行破坏的五类分子(地、富、反、坏、右);2、打击干部的;3、投机倒把的;4、不出集体工的;5、不服从管制的;6、反攻倒算的;7、历次运动漏刀的。吕仁志还表扬拉燕公社“阶级斗争抓得好”,向拉燕学习(当时已打死5人)。对打死罗海燕、兰文良也进行了表扬。

在传达会上,覃社明也说:“和古砦对比,我们区武装部落后了,要向古砦学习。”

会议中分机关组和农村组讨论。吕仁志和覃社明参加农村组讨论。要各公社支书对以上几种人进行摸底排队,大多数支书有畏难情绪,摸不出名单。多数支书说,回去开会研究才报“刮台风”对象名单,吕仁志就点了梁文荣(油兰)、兰芳耀(肯社)等几个公社支书的名。讲这些支书“软弱无力,做不得就让位。”

在16日上午会议上,吕仁志、覃社明都先后说:“18号中午,六塘、拉燕、大龙3个公社先开一次‘刮台风’大会,试一试看,群众敢搞没有?”

1968年6月18日,是六塘墟日。中午12时左右,在六塘小学门前召开拉燕、六塘、大龙3个公社的4000多人参加的“刮台风”大会。武装的纠察队先把批斗对象押到区公所门前。大会上先由覃社明讲话。他讲,向古砦学习,主动向阶级敌人猛烈进攻,“刮12级台风”。然后3个公社分开进行批斗。区革委不脱产委员朱典全捧来几根木棍,放在批斗会的旁边说:“同志们,这里有武器,想要就拿。”拉燕公社支部书记潘美先事先就布置群众带木棍来。批斗开始后,先由公社支书宣布“罪状”,群众就动手打人。六塘公社打死了梁加高、韦超忠;拉燕打死了全孝榜、覃先崇;大龙打死韦桂先。

当天晚上和19日上午,各公社支书继续开会。吕仁志、覃社明先后在会上讲话。吕和覃一再表扬打死人多的公社说:“拉燕公社做得(当时拉燕已死7人),你们为什么不做得?”批评报不出“刮台风”对象的油兰、中团、肯洛、大要、肯社等公社说:“这些支书做不得就让位。”批评米村和肯社支书说:“这么大公社才刮一个。”吕仁志说:“六塘小学的学生都敢起来敲死韩世芳,你们这些支书是专门搞阶级斗争的,还比不上学生,六塘中学的陈传俊老师组织一些学生,搞得我们不安宁,搞去就安宁了(陈老师原先已被打死)。”覃社明还说:“马山片软,‘刮台风’树叶也没吹掉一张(当时马山片5个大队未打死人),油兰是死水一潭,支书同情敌人。”(油兰公社在“文革”中没有打死人)。

6月19日上午讨论后,吕仁志作如下布置:

1、组成六塘区刮12级台风指挥部,指挥长吕仁志,副指挥长覃社明、韦天常,委员乔宗周、韦光甫、韦庆云、黄坤荣、潘美先等。各公社、机关、学校组成“刮台风”领导小组。

2、定于6月21日,在六塘、冲脉、马山3个片召开全区性的“刮台风”大会,先把刮的对象集中关押,开大会时押到会场批斗。常委分工是:吕仁志、覃社明在六塘;韦天常、乔宗周到冲脉;韦光甫负责马山片。

3、各公社回去后立即召开党支部扩大会,传达会议精神,摸出以上7种人该刮的名单报区革委,发动群众参加大会。

1968年6月19日晚或20日,大多数公社都召开支书扩大会议或队干会议,传达了区会议精神,同时做好“刮台风”大会的准备。

6月21日中午,六塘区主动向“阶级敌人猛刮12级台风”,分别在六塘、冲脉、马山三个墟场同时发生了。造成了骇人听闻的流血大惨案。这一天六塘片打死三界公社的梁显金、玉顶华;拉燕公社的兰文达、潘中宝;六塘公社的刘良权、覃世坤、韦文清、梁祥春;中团公社的韦延烈;肯社公社的全友义。油兰公社当天没有死人。覃社明检查后,批评支书梁文荣说:“你同情敌人,违抗命令。”冲脉片打死冲脉公社的李盛宗、韦焕新、打成重伤的李太西次日死亡;大要公社的覃有旺、覃有标、覃有群;米村公社因“刮台风”对象逃跑,而未打死人。马山片打死马山公社的兰春林;北浩公社的张旭腾;八甲公社的韦其才;马山小学的韦俊才、莫少斌。横山公社的李社合被打伤后,回去又被打死。这一天,3个片共打死22人。

6月24日,六塘区革委召开公社支书和机关领导会议。吕仁志总结成绩,表扬打死人多的公社。又批评不打死人的米村、肯洛、油兰公社的支书软弱无力。21日未打死人的米村公社由于受到批评(因“刮台风”对象逃跑),于是,25日押送韦明庚、韦春林父子两人到冲脉街游斗后打死。当天冲脉公社也同时打死李盛禄。

柳城完中挖坟活埋事件

“文革”期间,柳城完中红卫兵分成了无产阶级革命派红色联合指挥部(简称“红联”)和无产阶级红色革命造反总部(简称“红总”)的两个对立观点的群众组织。1967年,两派红卫兵组织对立情绪加剧。多数派“红联”进驻原县委大院为总部,少数派“红总”以学校为总部。1967年12月24日是“红联”成立半周年纪念日,晚上“红联”的人参加纪念晚会回来,途径中医院门前,女学生韦金兰踩响爆炸物被炸对脚板(轻伤),于是“红联”的人就认为是对立派“红总”搞的“谋杀”活动,决定要严加惩罚。他们回到县委大院总部后,“红联”负责人高长选、梁建德、郑务明、罗建光、陈荣滔等人即研究惩罚“红总”的办法,并到县无产阶级革命派联合指挥部(简称“联指”)总部汇报请示。县“联指”常委何建枢、李宗稠、蒋进芳、陈明甫、钟兴弘、李春喜、高长选等人研究,同意“红联”的办法,并用电话征得在罗城县借枪的“联指”总指挥刘德兴的同意,即决定组织力量围攻少数派总部“造反楼”(即老工会对面,原县文艺宣传队住处),要他们交出“凶手”,当“联指”的人围攻“造反楼”刚投掷几颗手榴弹后,县人武部即派干部前往制止围攻行动。这时“红联”的陈荣滔即向前来制止围攻“造反楼”的人武部干部梁功斌借一支“五四”手枪(内有子弹5发,在这之前,县委机关“联指”邓培林曾给他两发,共7发)。“红联”的人回到县委总部后,几个头头又策划立即攻打柳城完中“红总”总部。县委机关“联指”邓培林也在场,决定分三路围攻。即由罗建光带一组阻击对立派的支援;由陈荣滔带一个组负责搜索第一栋宿舍;由郑务明带一个组攻打另一栋宿舍。他们还通过县“联指”调动正电、中回民兵在校外支援,定于25日凌晨1时左右行动。

1967年12月25日凌晨1时左右,“红联”红卫兵分三路围攻柳城完中“红总”驻地。陈荣滔持手枪带领梁天保、李庆球、刘文跃等20多人,围攻了第一栋宿舍。当陈荣滔等人冲进刘德义等人宿舍时,在房里的刘德义(初二年级学生,“红总”红卫兵)、蒋进明、何启朝、梁祥能等四人惊醒后,刘德义即站在床上质问陈荣滔他们:“要干什么?”陈荣滔用手枪对着刘德义,双方争吵了几句,陈即连开两枪,把刘德义打倒在床上。刘德义胸部中弹当即死亡。蒋进明也被枪声吓倒在床上。“红联”的头头得知打死人了,即吹哨集合,陈荣滔等人即退出房间带走蒋进明和另一学生随同一起撤回县委大院去。

刘德义死后埋在学校的新教室旁边。1968年8月,柳城中学成立学校革命委员会,县革委即派“军宣队”和“工宣队”进驻了学校。校革委号召大联合,要求学生回校复课闹革命。在一次校革委成员会议上,梁建德(县革委副主任,“红联”头头)以刘德义是“造反派”头目,他的坟在学校,影响校容和卫生,女同学不敢去教室上课等等,提出要挖掉刘德义的坟墓。当时除学生的校革委委员同意挖走刘德义的坟外,其余的同志不同意挖走。理由是:两派大联合还没有巩固,“红总”群众还提出要求惩办杀死刘德义的凶手。现在挖刘德义的坟,必然是破坏大联合,影响大团结。但过后,在9月中旬的一天,梁建德突然召集“红联”的校革委委员王喜华、陈荣滔、李志金、麦穗多、方德明、莫荣宣、朱元钊一起开会研究,梁建德提出:“上面叫我们把刘德义的尸体挖出来烧掉,是谁埋的,就要谁来挖起来,把‘土匪’大军的威风彻底扫掉。”之后,到会的人个个抢着发言,表示同意梁建德的意见。会议一致通过两项决议:一、第二天中午挖坟烧尸;二、谁埋的谁来挖。朱元钊在会上还自告奋勇地提出由他联系解决烧尸的柴火、汽油问题。

会后的第二天早上(9月18日)大埔食品站用手推车送来了柴火;县机械厂、县拖拉机站送来了柴油;糖厂也送来了汽油。中午,由贾“司令”(即贾继荣,原建筑队指导员,现工商局干部)、周昭(原大埔镇治保主任)押送关在大埔镇的廖桂芳、李济荣、马瑞和、朱玉英、贾寅生(人民银行干部家属)、刘树宝、周兆忠、李连喜、苏建鸿等数十人“牛鬼蛇神”到完中去挖刘德义的坟。贾“司令”、周昭强令他们边走边喊:“去挖死猪死狗刘德义!”他们到完中刘德义的坟旁,有的人则跪在旁边,有的人挖坟。完中少数派观点的老师、学生王启东、徐汝杉、以及怀孕8个多月的女教师陈萍玲和7、8个学生也都一起被罚跪在刘德义的坟旁。他们当中有的人戴有毛主席像章,这时,在围观的人当中(当时来观看挖刘德义的坟的人很多,有干部职工、居民、学生、还有在县参加三级干部会议的成员,站满了完中的岭坡上)有的提出:他们戴毛主席像章来挖坟是侮辱毛主席,要他们摘掉毛主席像章。这时,有的人又喊:干脆要他们脱掉衣服去。于是,这些人不论男女通通被脱掉外衣外裤,只穿线衣短裤跪在刘德义的坟旁或者挖坟。当天天气很热,个个被晒得汗流浃背。有的稍跪不好或挖得慢些,就遭到拳打脚踢、鞭子抽、枪托敲。当挖见刘德义的棺材后,梁建德、朱元钊等指挥挖坟的人就叫跪在坟边的女学生和被押来的妇女在一边哭,谁不哭就要被打。把刘德义的棺材挖起来后,指挥挖坟的人又叫“牛鬼蛇神”把刘德义的棺材推到校门口东边的树林里,撬开棺材盖,由贾寅生、朱玉英等几个妇女把腐臭的刘德义尸体抬出来放在柴火堆上面准备烧掉。

刘德义的棺材被挖起来以后,在旁边看挖坟的人就把跪在坟边的刘树宝、周兆忠、李连喜三人推下墓坑去,然后用锄头挖坑掩埋他们。刘树宝、周兆忠、李连喜也极力挣扎,但却遭到毒打。当刘树宝被泥巴埋到胸口时,幸亏县人武部部长王金山及时赶到,不准他们埋人、烧尸、才制止了事态的发展。

凤山掘墓焚尸事件

1968年,凤山区发生一起掘墓焚尸事件。被焚者李启德,男,生于1950年3月20日,家庭出身富农,本人成份学生,汉族,初中文化,系凤山镇前进街人,生前是凤山农业中学学生,死时17岁。

“文革”期间,凤山成立“无产阶级革命派联合指挥部”(简称“联指”)和“造反大军”两大派群众组织。李启德参加“造反大军”。1967年12月13日中午,“造反大军”韦业老师(已被打死)到凤山街上演说,讲凤山“联指”在粮所试验手榴弹,影响人身安全(韦家与粮所邻近),要去粮所找负责人讲理,于是韦业就带领十多个红卫兵冲去粮所。冲进粮所内的小地坪时就见梁加运所长,易湘成(学生,已被打死)上前抓他的衣服要到街上去评理。梁加运所长挣脱就往办公室里面跑,李启德等人就跟他后面追。这时,徐振海(进驻粮所的主要负责人,凤山供电所副主任),身背一支手枪,手端一支步枪从办公室跑出来进行阻拦,不许他们进去,并用枪柄推开他们,喊他们赶快出去。徐振海看见人越来越多。便用上好了刺刀的步枪使劲向前面的人群扫去。当即把李启德的肚子横刺破口,接着徐振海向天鸣枪警告。这时,在房里的一些民兵也出来了,有的也向天鸣枪。冲进去的人听见枪响即往后跑,李启德跑到粮所大门口便跌倒在地上,小肠漏了出来。李启德受伤后由韦业和莫鸿智老师及一些红卫兵送去大埔(县城)抢救,因伤势太重抢救无效而死亡。

李启德死后埋在凤山的凤凰岭上。李启德死后的第二年,即1968年9月23日,李启德的尸体已埋有几个月后又被挖起来焚烧,进行焚尸灭骨,惨无人道。

1968年9月中旬,县里召开三级干部会议期间,大埔发生了翻烧刘德义尸体事件(后已制止),当时在县参加三级干部会的凤山区、社干部,住在完中,在目睹这一切后的讨论中,区革委主任何长斌说:“人家都行动了,我们凤山静悄悄的,大埔烧刘德义的尸体,我们回去怎么办?是不是翻烧李启德?”到会的同志一致同意说:“做就做。”并决定凤山公社负责搞假棺材、挖坟翻尸。柴火问题由各公社五类分子每人送30——50斤。

县三级干部会散后,过了几天,一天晚上,区里的干部李佑宗,江宗建、胡东生三人到凤山公社(当时凤山大队办公室,现凤山派出所进门右边的第二个房间)找党支部书记梁华庭。李佑宗讲:“烧李启德的尸体一事,你们大队负责扎假棺材,找人挖尸起来的准备工作做得怎么样了?”梁华庭讲:“分给我们的任务我们负责,给贾日隆、梁蒋成(街上农民)扎假棺材,给二队的队长李权找人挖尸”。江中建接着讲:“做孝帽、悼词、撒鸡毛等由中学老师负责。”李佑宗、江宗建、胡东生检查准备工作离开后,梁华庭、梁振华(民兵副营长)通知李权到凤山小学,在小学天井处,单独对李权交代:“明天你仍旧带原来去埋李启德的那些人去挖‘金井’,把李启德的尸体挖起来。”梁华庭又通知凤山中学教师刘昌黎到原凤山大队部,梁华庭、梁振华命令刘昌黎转知所有同情李启德的人每人交70斤柴火拿去烧李启德的尸体。并勒令刘昌黎编写祭文。刘昌黎写好祭文后交给梁华庭、梁振华审阅。

在烧尸前梁振华还打电话去凤山糖厂给张德功(国家干部),叫糖厂的“坏头头”每人带50斤柴火来凤山烧李启德的尸体。

烧尸前,区干部江宗建还出“点子”,要游街,撒鸡毛,以示李启德的死轻于鸿毛。

1968年9月23日早上9点钟左右,凤山中学教师刘昌黎、秦应昌、秦瑞林、郭外生、徐祖敏、况炳礼、纪明(中学校长),凤山街的康凤飞、贾日隆、周宁生、吕太益、曾宗光等人挑柴火到凤山公社集中。梁华庭叫凤山中学的教师做“孝”帽,扎“灵位牌”。梁振华到铁器社要来一个炭筛,交给徐祖敏,叫徐祖敏把鸡毛装在炭筛里。各项的准备工作做好后,民兵副营长梁振华和武装纠察队押解所谓“牛鬼蛇神”约300人到街上游行。游行队伍从小学门口出发,经过十字街、税所门口、西门街、兽医站转到新市场、中医院门口,然后再去凤凰岭。在游行时,刘昌黎胸前挂着一块“孝”字大纸牌,双手还捧着“灵位牌”;秦应昌胸前挂着用芭蕉树做成的假棺材,以此表示为李启德送丧;徐祖敏捧着装有鸡毛的炭筛。其他人有的背、有的扛、有的挑着柴火。每到人多的地方,都要强迫刘昌黎以祭奠方式读祭文,其他所有被游街的人都得低头下跪,叩首下拜,以此作为李启德的孝子贤孙。徐祖敏捧着装有鸡毛的炭筛,走一段路抓一把鸡毛往天上撒去,还要大声喊:“李启德的死轻于鸿毛。”游行队伍里谁走不正、跪不好还挨打。

凤山二队的李权带领王春明、乔有三、李文强、贾爱明、覃振益,一队的莫运六、莫七友、刘四友,凤山糖厂的吴以基(糖厂负责人)、张继友、韦俊中等人先被安排去凤凰岭挖李启德的坟。李启德的棺材挖起来后,刘昌黎和凤山糖厂的曾益把棺材撬开,由秦应昌、刘昌黎、况炳礼、欧太生等人将棺材抬起来把李启德的尸体倒在柴火堆上烧。烧尸时,烈火熊熊,浓烟滚滚,在很远的地方都可以看到。大火从下午3点一直燃烧到晚上1点钟,李启德的尸体就这样被化为灰烬。

来源:《广西“文革”档案资料》(第六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1987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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